盐城产假工资怎么算?

导语 盐城产假工资按照职工产假或者休假天数计发,计发基数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具体如下。

  盐城产假工资计算方式:

  按照职工产假或者休假天数计发,计发基数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

  产假工资=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

  其他:

  (1)职工生育或者怀孕满7个月引产的,发给一次性营养补助,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

  (2)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职工参保地规定的生育的医疗费用标准的50%享受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

  【拓展】

  产假是指女职工生育子女时所享受的特殊假期,假期为90天,其中产前15天。符合晚育年龄的夫妻,女方可享受产假一百二十天(含法定产假九十天),男方可享受护理假十五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根据医疗单位证明,给予20―30天的产假;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流产的,产假42天,七个月以上流产的,产假9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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