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

导语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支持缴存 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 盐城市实际,对盐城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作如下调整

  阶段性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主城区购建自住房:

  在主城区(亭湖、盐都、盐南、开发区)购建自住住房的, 符合贷款条件的家庭,贷款最高额度由 100 万元提高至 120 万元;

  符合贷款条件的个人:

  符合贷款条件的个人,贷款最高额度由 50 万元提高至 80 万元。

  在各县购建自住房的符合贷款条件的家庭:

  在各县(市、区)购建自住住房的,符合贷款条件的家庭, 贷款最高额度由 80 万元提高至 90 万元;符合贷款条件的个人, 贷款最高额度由 40 万元提高至 60 万元。 此阶段性措施的实施期限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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