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要符合什么条件
导语 登记失业人员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的,特困职工家庭的等情况可以认定,具体信息如下。
登记失业人员中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申请认定:
(一)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二)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的;
(三)特困职工家庭的;
(四)残疾的;
(五)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的;
(六)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
(七)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
(八)优抚对象家庭的;
(九)军队退役的;
(十)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的;
如果申请人员存在以下情形不得认定:
(一)申请人申请当月或上月有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记录(不包括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所得)的;
(二)申请人担任市场主体出资人、负责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除外)、法定代表人或者股东(不包括从二级市场上购买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的。
》》》盐城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指南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并关注【盐城本地宝】,在聊天对话框内回复关键词【失业】,即可获取盐城失业保险政策/失业金领取/失业登记/就业困难认定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