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盐城养犬重点管理区有哪些规定?
导语 盐城市实行分区域养犬管理制度,分为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盐城养犬重点管理区规定如下。
盐城养犬重点管理区规定一览:
1、重点管理区内,禁止饲养大型犬、烈性犬。本条例施行前已经依法办理登记的,可以继续饲养。
2、重点管理区内个人养犬的,每户限养一只。母犬繁育幼犬的,养犬人应当在幼犬出生满三个月前将超过限养数量的犬只自行妥善处理或者送交犬只留检机构。本条例施行前已经依法办理免疫接种的,到公安机关办理登记后,可以继续饲养。
3、重点管理区内,禁止单位饲养犬只。
【拓展】
亭湖区、盐都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江苏省盐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在盐淮、盐靖、沈海高速公路合围圈内和江苏盐城环保科技城、盐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范围内的区域,以及其他县(市、区)城区,为重点管理区。重点管理区以外的区域为一般管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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