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2026年5月1日起,盐城市启动有奖发票活动,每日即时开奖,每月集中抽奖。福利直接拉满~
开票有奖活动指南
活动时间:2026年5月1日—10月31日
上传时间:2026年5月15日起,每日8:00-24:00上传。具体时间以平台上线时间为准。
参与行业:盐城市依法登记注册的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居民服务业等领域的经营主体。
参与对象:在上述经营主体消费的个人消费者,开票购买方为个人消费者,发票抬头姓名与身份证信息和平台实名验证信息一致。活动期间,每人每日最多可上传3张发票、每人每月最多可上传20张发票;同一发票不得重复提交。
发票要求:2026年5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开具,单张票面价税合计金额500元(含)及以上的全面数字化电子普通发票。
参与平台:“我的盐城”APP等。
奖金设置
每日“即时抽奖”:活动期间上传发票即时抽奖,同时自动参与月度集中抽奖;设10元、20元、50元三个等级,中奖结果实时显示;经核验通过后发放奖金,原则上10个工作日内到账,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每月“集中抽奖”:每月对上月度已上传并核验通过的发票进行集中抽奖,抽奖过程由公证处全程监督。设100元、800元、2000元、5000元四个等级,单张发票的奖金不超过票面金额。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不超过800元(含800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超过800元的,应全额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征收个人所得税,由活动组织方代扣代缴。每月20日前,完成上月度已上传发票的集中抽奖并在“我的盐城”公布结果。中奖名单产生后,奖金原则上将在10个工作日内发放,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温馨提示
(一)不予参与的发票
(1)抽奖时已红冲的蓝字发票及对应的红字发票;
(2)购买方非个人消费者或未填写个人真实姓名的发票;
(3)开票时间不在2026年5月1日至10月31日的发票;
(4)非盐城市登记注册经营主体开具的发票;
(5)票面价税合计金额不足500元的发票;
(6)未通过税务系统核验的发票;
(7)税务机关代开发票;
(8)票面有“收购”字样的发票;
(9)其他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活动规定的发票。
(二)已中奖发票,如在奖金发放前红冲,则不予兑付;如奖金已发放,则必须按照要求退回相应中奖奖金,规定时间内拒不退回中奖奖金的用户将被取消参与此项活动的资格,并将依法追究责任。
(三)对存在虚开发票、兑奖后恶意红冲或作废发票、盗用或冒用他人信息参与活动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核实,取消参与者(包括经营主体及个人用户)活动参与资格,税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四)消费者若发现经营主体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可通过盐城市纳税缴费服务热线12366反映情况。
(五)本次活动根据上级政策要求和有奖发票工作实施情况动态优化调整,另行公告。
(六)咨询电话:0515-69933533(我的盐城)
*特别提醒:自2026年5月1日起,一定要记得在消费后索要发票,特别是消费金额超500元的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