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盐城大丰区哪里可以放烟花?

导语 为全面优化我区生态环境,切实提高城市文明程度,2022年大丰区继续开展城区禁(限)放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具体如下。

  2022年大丰区烟花燃放规定:

  1、限制燃放区域:

  大丰城区五一路以西、经济开发区祥丰路、金海路以东、通港大道以南、南翔路以北区域。

  2、允许燃放时间段:

  农历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五、正月十五可以燃放,其他时间段禁止燃放。在允许燃放的时间段内,提倡少燃放尽量不燃放烟花爆竹。

  3、下列场所和地点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办公区;● 医疗机构办公区;● 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区;● 重要军事区域;● 邮电通讯、有线广播线下和水、电、燃气、热力供应设施、大型能源动力设施、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生产、充装、销售、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及周边安全距离100米范围内;● 粮、棉、木材、百货等物质集中的仓库及周边安全距离100米范围内;● 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场所和地点。

  【拓展】惩罚措施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时间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照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构成违反烟花爆竹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本通告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相关信息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燃放烟花爆竹举报电话0515-83525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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