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哪些情况可以提取公积金?

导语 江苏盐城提取公积金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方可提取,哪些情况可以提取?要注意什么?一起来看看吧!

  盐城公积金提取条件:

  (一)购买自住住房提取。

  (二)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

  (三)退休提取:职工账户已封存,且已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可直接办理退休提取。未达法定退休年龄的,需提供退休证。

  (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取:提供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原始材料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下岗证)。

  (五)出境定居提取:提供境外永久居留权证明。

  (六)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提取。

  (七)在缴存城市及工作所在地无自有住房支付房租提取。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及工作所在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凭证。租住商品住房的,提供职工本人及配偶名下在缴存城市及工作所在地住房登记信息查询结果(无住房)。

  (八)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封存满半年后可直接提取。

  (九)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凭有效证明材料,可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可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当年个人支付的实际金额。

  (十)职工死亡提取:职工死亡或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提供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职工户口注销的有效凭证、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及具有法律效力的继承(受遗赠)文件或单位出具的介绍信(注明经办人姓名、与职工继承或遗赠关系)。

  备注:(一)、(二)、(六)项已婚职工的配偶及未婚子女可同时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未婚职工的父母可同时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同时提取的还须提供结婚证、户口簿等法定证件,未婚子女需本人携身份证到管理中心现场填写婚姻状况承诺书。户口簿不足以证明亲子关系的,由父母或子女单位或家庭住址所在居委会出具亲子关系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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