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响水县养犬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在哪?
导语 为规范养犬行为,加强养犬管理,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根据《盐城市养犬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我县养犬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划定如下。
响水县养犬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
一、养犬重点管理区:
响水县东至沈海高速(G15高速),西至黄响河,北至灌河,南至迎宾路围圈内区域。
二、养犬一般管理区:
响水县内除养犬重点管理区外的区域。
【拓展】养犬狂犬病疫苗接种:
1、对新生犬只,在出生满三个月之日起三十日内接种;
2、对已经免疫的犬只,在免疫有效期届满前接种;
3、对第一项和第二项以外的其他犬只,自养犬人取得犬只之日起七日内接种。
犬只应当在农业农村部门公布的定点机构接种狂犬病疫苗,并取得狂犬病免疫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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