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不办理养犬登记会被处罚吗?
导语 盐城市养犬人未按规定办理养犬登记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罚款,具体处罚条例如下。
盐城不办理养犬登记处罚:
1、养犬人未按规定办理养犬登记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没收犬只。
2、养犬人未按规定办理延续、变更登记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吊销养犬登记证,没收犬只。
3、养犬人饲养禁养犬只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没收犬只。违法饲养禁养犬只,对他人造成伤害的,公安机关对养犬人五年内不予办理犬只登记。
【拓展】养犬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1、携带犬只外出未为犬只佩戴犬牌或者未按规定使用牵引带牵引犬只的;
2、携犬进入禁止区域的;
3、在禁止区域或者禁止时间携犬进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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