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住房租赁补贴保障申请条件

导语 在阜宁县城工作(生活)并租房居住,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过低等条件可以申请住房租赁补贴,具体如下。

  阜宁县住房租赁补贴保障申请:

  一、申请条件:

  在县城工作(生活)并租房居住,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的县城低保或特困家庭、低收入家庭、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以及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等,符合县城住房保障条件的,可申请住房租赁补贴。

  二、其他事项:

  已取得公共租赁住房轮候资格的家庭,在未分配入住保障房前,在市场上租赁房屋的家庭,也可申请住房租赁补贴。轮候期超过一年的,需提供住房、收入、家庭成员变动情况等动态审核相关材料。

  【关于营业执照的规定】

  申请家庭成员名下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不纳入县城住房保障范围。申请家庭成员名下有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可纳入县城经济适用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

  【拓展】

  阜宁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准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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