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困难职工帮扶对象+认定条件

导语 滨海县困难职工分为深度困难、相对困难和意外困难三个档次,均为帮扶对象,认定具体事项如下。

  滨海困难职工帮扶:

  一、帮扶对象:

  在本县范围内,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在职困难职工家庭,分为深度困难、相对困难和意外困难三个档次。

  二、认定条件:

  1、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县居民最低生活标准,经政府救助后生活仍十分困难的职工家庭。

  2、家庭人均收入虽略高于我县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由于疾病、残疾、子女上学、单亲及其他特殊原因,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职工家庭。

  3、因遭遇突发事故、意外伤害、各类灾害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

  【拓展】对于下岗职工是否提供困难帮扶?

  下岗失业职工自下岗失业之日起,两年内符合建档条件的,可纳入帮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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