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盐都区优待证申领对象有哪些?
导语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积极推动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5月初盐都区全面启动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工作,申领对象如下。
盐都区优待证申领对象:
优待证分为两种:“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分别面向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其他优抚对象发放。
一、退役军人是指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等人员(《退役军人保障法》第二条)。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退出现役的警官、警士和义务兵等人员也符合申领条件(《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第五十一条)。
二、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是指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配偶、父母(抚养人)、子女,以及由其承担抚养义务的兄弟姐妹(《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第四十九条)。
三、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需由监护人提出申请。
四、符合优待证申领基本条件的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核不予通过:
1、服役期间被部队除名、开除军籍的;处于剥夺政治权利期限内的;处于服刑、羁押、通缉期间的。
2、长期居住在国外并已加入外国国籍的,已成为台湾地区、香港或者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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