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办理的条件和标准是什么?

导语 实施稳岗返还的统筹区,上年度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备付期限应在1年以上。企业享受稳岗返还政策需具备以下条件。

  盐城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办理的条件和标准一览:

  一、办理条件:

  1、实施稳岗返还的统筹区,上年度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备付期限应在1年以上。

  2、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省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和“僵尸企业”名单;

  3、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

  4、上年度未裁员或上年度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企业参保职工总数的20%。

  二、返还标准:

  大型企业和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按上年度企业及其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2022年度将中小微企业和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返还比例从60%最高提至90%。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并关注【盐城本地宝】,在聊天对话框内回复关键词【失业】,即可获取盐城失业保险政策/失业金领取/失业登记/就业困难认定等信息!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