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工伤保险报销标准
导语 盐城市因公受伤,报销标准是多少?小编找到了工伤保险报销的相关信息,一起来看看吧!
工伤报销标准:
1、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根据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一级271元,二级261元,三级251元,四级241元。调整后伤残津贴最低标准为:一级伤残3897元/月,二级伤残3680元/月,三级伤残3464元/月,四级伤残3247元/月。
2、生活护理费,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护理费调整到3608元/月,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调整到2886元/月,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调整到2165元/月。
3、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工亡职工配偶的抚恤金在原基础上每月增加114元,工亡职工其他供养亲属的抚恤金在原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88元。
4、伤残等级被鉴定为五级至六级并已按月享受伤残津贴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在其应享受伤残津贴的标准基础上分别按照本次四级月增额的90%和85%进行调整。
5、一至四级已退休的工伤人员,2019年基本养老金增加额低于同级别伤残津贴增加额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并关注【盐城本地宝】,在聊天对话框内回复关键词【失业】,即可获取盐城失业保险政策/失业金领取/失业登记/就业困难认定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