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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失业保险金领取指南 [查看全文]
更新时间:2017-11-08 09:47:27
办理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及本人履行缴费义务已满1年;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上(指终止劳动合同、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或辞退的以及《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第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盐城市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情况

办理材料

1、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2、本人档案;

3、养老保险手册;

4、户口簿和身份证;

5、一寸照片1张。

办理流程

填写《失业职工登记表》→进行求职登记→领取《就业登记证》→ 申领失业保险金 → 凭本人的《就业登记证》和《居民身份证》在指定日期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办理地址

办理地址:

盐城市社会保险服务大厅

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19号城投商务楼二楼 市社会劳动保险中心一楼大厅1、2号

电话:87011548

盐城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地址一览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当场办理

办理费用: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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