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盐城大丰区特困人员认定条件有哪些?

导语 大丰区满足一定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具体条件如下。

  大丰区特困人员认定条件一览:

  一、无劳动能力: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本办法所称的无劳动能力:

  1、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2、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3、残疾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肢体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视力残疾人;

  4、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无生活来源:

  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财产符合当地特困人员财产状况规定的,应当认定为本办法所称的无生活来源。

  三、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法定义务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本办法所称的无履行义务能力:

  1、特困人员;

  2、60周岁以上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3、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本人收入低于当地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其财产符合当地低收入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

  4、重度残疾人和残疾等级为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本人收入低于当地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其财产符合当地低收入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

  5、无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或者在监狱服刑的人员,且其财产符合当地低收入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

  6、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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