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
导语 为切实保障和改善残疾人基本生活,进一步完善盐城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其补贴对象具体如下。
盐城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补贴对象】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具有盐城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证),且符合以下条件的残疾人,可以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具有盐城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证、残疾等级为一、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持续6个月以上时间的重度残疾人。
以上两项补贴,有条件的县市、区可以将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纳入补贴范围,并逐步扩大到其他低收入、非重度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
【补贴标准】
1、关于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低保家庭内的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按照当地低保标准35%发放,低保家庭内的非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按照当地低保标准25%发放;低保家庭外的无固定收入智力、肢体、精神、盲视力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按照低保标准100%发放,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2倍以内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特殊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按照不低于低保标准60%发放。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城镇、农村分别按120、80元/月•人的标准发放,并逐步提高,实现城乡统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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