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困难家庭申请公租房办理流程
导语 本地宝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盐城困难家庭申请公租房办理流程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盐城本地宝为您带来的整理。
1、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社区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材料,社区住房保障窗口进行初步审查后,报街道住房保障窗口;
2、街道住房保障窗口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并公示,公示期限为10日;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将申请材料、初审意见和公示情况一并报送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3、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街道办事处转送的初审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家庭住房情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与审核意见转送区民政部门进行收入认定;
4、区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转送的申请材料与审核意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审核意见反馈至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5、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将符合条件的名单报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0日。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布登记结果。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盐城本地宝为您整理了更多关于盐城公租房申请及盐城公租房补贴等相关信息,详情请查看本地宝盐城公租房指南。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并关注盐城本地宝,在聊天对话框内回复关键词【公租房】,获取盐城公租房申请条件以及材料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