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申请低保多久能下来
导语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不含公示时间),具体信息如下。
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受理后多久能批下来?必须要进行民主评议吗?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不含公示时间),根据调查、核对等情况提出审核意见,并在家庭所在地村(居)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情况较为复杂的,可以适当延长审核期限,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可以不进行民主评议。对公示中出现投诉、举报等较大争议的家庭,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及时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民主评议。民主评议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村(居)民委员会的协助下组织开展,评议人员主要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村(居)党组织和村(居)委会成员、熟悉村(居)民情况的党员代表、村(居)民代表等,总人数不少于15人,村(居)民代表人数不得少于总人数的三分之二。民主评议应当有详细的评议记录,所有参加评议人员应当签字确认评议结果。评议结果报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级民政部门,作为审核确认和县级督导的参考依据。
对单独登记备案的县(市、区)、镇(街道)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近亲属的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以及有疑问、有举报、评议分歧较大或者其他需要重点调查的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县级民政部门应单独开展重点对象入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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