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生育保险产前检查报销金额
导语 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产前检查医疗费用,基金支付限额为1500元,具体信息如下。
盐城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产前检查医疗费用,基金支付限额为1500元。
注意:
根据《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省政府令94号)第二十七条规定,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需办理生育登记后才能享受相关生育保险待遇,因此职工需要至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计生部门办理“生育登记服务证”后才能享受相关生育保险待遇。
》》》盐城生育登记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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