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居民医保转换职工医保待遇

导语 正常享受居民医保待遇的人员转换参加职工医保的,按规定缴费到账后,3个月内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我市居民医保规定予以报销,具体信息如下。

  法定劳动年龄段已参加盐城市居民医保,且首次参保职工医保的人员,可转换参加我市职工医疗保险。居民医保转保采取折算的办法与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居民医保参保年限从2018年我市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起算,每参加1年居民医保可折抵3个月职工医保参保年限,其中不包含学生儿童和大学生身份参加居民医保的人员。

  正常享受居民医保待遇的人员转换参加职工医保的,按规定缴费到账后,3个月内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我市居民医保规定予以报销,在职工医保基金中列支,按规定划拨个人账户;3个月后享受我市职工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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