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跨省异地身份证办理指南
导语 户籍在外省市的居民,在我市办理居住证或居住登记的,本人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损坏、丢失的,可申请跨省异地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具体办理程序如下。
办理跨省异地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1、办理条件:户籍在外省市的居民,在我市办理居住证或居住登记的,本人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损坏、丢失的,可申请跨省异地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办理手续:年满16周岁的,携带本人居住证(或居住证受理凭证)、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办理。未满16周岁人员,按规定由其监护人陪同,代为办理各项手续。
3、办理程序:在市行政服务中心户政窗口或县级公安机关指定的居民身份证跨省异地受理点办理。
4、办理时限: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60日内办结。
5、领取证件:申领人(未满16周岁的须由监护人陪同)持《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领取证件,当面核对证件信息,比对核验指纹,确认无误后签字领取。特殊原因无法由本人领取和核验的,须在办理申领手续时提出委托,在申领表上预留代领人身份信息,签字负责,自行承担风险。
6、收费标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每证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