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毕业学生落户指南
导语 盐城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毕业学生,可准予其在本市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就业、人才流动服务中心、亲属朋友或任一方便居住生活的社区集体户落户,具体程序如下。
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毕业学生落户
办理条件:
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毕业学生,可准予其在本市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就业、人才流动服务中心、亲属朋友或任一方便居住生活的社区集体户落户。
办理手续:
合法稳定住所处落户:①书面申请报告;②迁移人居民户口簿;③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办理。合法稳定就业处落户:①书面申请报告;②迁移人居民户口簿;③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社保缴纳证明或依法纳税证明。人才市场集体户或社区集体户落户:①书面申请报告;②居民户口簿;③学历证明办理。亲属朋友家庭户落户:①书面申请报告;②迁移人和亲属朋友居民户口簿;③亲属朋友家庭户户主同意迁入该户的书面声明;④该户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办理程序:
市内迁移的派出所户籍窗口当场办理;市外迁入的,派出所受理调查核实后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批。
办理时限:
市内迁移的,派出所户籍窗口当场办理。市外迁入,自派出所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派出所应当在接到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决定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告知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