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学校集体户立户办理指南

导语 盐城有相应的大中专院校或者技工学校招生资格而且有学生宿舍的,可以申请学校集体户立户,办理指南如下。

  盐城学校集体户立户办理:

  一、办理条件:

  ①有相应的大中专院校或者技工学校招生资格;

  ②有学生宿舍;

  ③有专人负责协助管理集体户口;

  ④学生集体户仅限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录取的学生落户。

  二、办理手续:

  ①单位书面申请报告;

  ②大中专院校或者技工学校招生资格证明;

  ③学生宿舍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④协助管理集体户口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及单位书面意见。

  三、办理程序:

  由大中专院校向院校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设立学生集体户,派出所受理后经调查核实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批。

  四、办理时限:

  自派出所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派出所应当在接到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决定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告知申请单位。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并关注【盐城本地宝】,在聊天对话框内回复关键词【户口】,获取盐城户口立户材料、迁移材料、办理地址、长三角户口异地迁移指南!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