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条件

导语 东台市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待遇,需要经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认定,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具体如下。

  东台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条件一览:

  1、经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认定,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的家庭可以申请低生活保障待遇。

  【拓展】认定方式: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和在校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以及同一户籍下,其他与申请人共同生活且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的人员(含长期或者阶段性在外务工人员)。

  如何计算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收入?

  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规定期限内的全部可支配收入,主要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家庭人均收入是指家庭收入除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数所得到的平均数。家庭月收入按照申请人提出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前至少12个月收入的平均值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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