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为深入实施“黄海明珠人才计划”,结合用人单位需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优秀青年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江苏省盐城市2026黄海明珠人才计划招聘须知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江苏省盐城市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秀青年人才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可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s://jsychrss.yancheng.gov.cn)、红色盐阜网(https://www.hsyf.gov.cn)上查询。
二、资格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 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 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不得报考;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不得报名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初审
(1)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每人在报名系统上可报考1个市直岗位、1个县(市、区)岗位,具体报名方法详见报名系统。招聘部门(单位)按照有关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招聘岗位设1:3开考比例(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报名人数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为2025年11月29日9:00-12:00。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考生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处理。考生与报考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在报名时主动报告。
(3)应聘人员须具有国家认可的学历及相应学位。2026年毕业生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4)招聘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专业参考目录中没有的专业,如有院校开设并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已列入招聘条件的“专业”要求之中。
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网上确认
(1)招聘部门(单位)将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意见。
(2)通过网站报名初审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待遇保障
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优秀青年人才,其工资待遇按照事业单位相应工资标准执行。新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到盐城市事业单位工作的,10年内给予8万元/年的科研补贴。符合盐城市黄海明珠人才计划“汇盐行动”申请条件的,还可享受如下待遇:
1. 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3年内分别按照3000元/月、2000元/月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
2.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5年内在盐城购房的,分别按照40万元、20万元的标准给予购房资助。申请购房资助的,需签署协议承诺在盐城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3.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在盐城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可分别放宽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4倍、3倍。申请放宽额度的,需签署协议承诺在盐城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4. 在盐城未购房的,5年内按照1500元/月的标准发放租房补贴。
5. 非盐城籍的5年内享受2000元/年的探亲交通补贴。
6. 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分别享受事业单位七级职员、八级职员工资待遇。
7. 正式任职后,工作期间表现优秀的,纳入各地优秀年轻干部库跟踪培养管理,符合《盐城市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规定的,可以通过调任方式到机关工作。
附件:1. 江苏省盐城市2026年事业单位招聘优秀青年人才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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