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社区工作者招聘
导语 为进一步加强东台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公共服务水平,拟面向全市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人数13人,具体岗位要求见《东台市2025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表》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宣传教育能力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3.热爱社区工作,乐于奉献,具有公益品格和为民服务精神。
4.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及相关专业知识,独立承办岗位工作事项,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5.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9年7月16日及以后出生),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掌握计算机应用技能,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4年7月16日及以后出生)。
6.具备相应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具有东台市户籍、东台生源地或为东台市常住人口(提供劳动合同、社保参保等证明)。
8.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
9.考生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证的笔试加2分,持有社会工作师资格证的笔试加4分,持有高级社会工作师资格证的笔试加6分。以最高职称确定,不累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2.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以及正在接受调查的;
3.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尚未撤销的;
6.有参加邪教组织或非法活动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其他不适合作为社区专职工作者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审核、缴费及领取准考证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16日至2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3.报名地点:报名岗位所在镇区(见附件1《岗位表》)。
4.所需提交材料:①《东台市2025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一式2份;②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2份),同时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相应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页;③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④户籍证明材料;⑤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⑥其他证明材料(劳动合同、社保参保等证明);⑦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委托书。
5.报名缴费:报名人员现场提交报名登记表及所需材料,并对所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同时,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需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减免报名费用)。
6.资格审查:招聘单位依据招聘条件和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即为报名成功。报名审核通过人员如遇应聘岗位被取消,电话通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时间为2025年7月29日上午8:30-11:30,联系不到者或逾期均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审核未通过或因取消岗位计划未能报考者,统一电话通知退还所缴纳的报名费,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考试的,不予退费。招聘岗位按1:3开考,未达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岗位计划并通过东台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众号进行发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凡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7.领取准考证:时间地址另定,以电话通知方式通知领取准考证。
(二)组织考试
1.笔试:主要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社区工作者专业知识等相关内容。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结束后,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含末位同分者),笔试合格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合格人数进入面试。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重点考查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计划决策能力、基层服务能力、人际沟通能力等。3.成绩计算方式:按照笔试面试各占50%计算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最终成绩通过东台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众号进行发布。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1:1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加试确定,加试形式另定),体检内容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四)考察
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素养与职位的匹配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在体检、考察等环节因报考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计划缺额时,在该岗位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东台市委社会工作部、东台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报东台市委组织部、东台市委社会工作部备案,由各镇区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应聘通过审核的报考人员自报名之日起,请及时关注公众号并保持手机畅通,因个人原因逾期或联系不上均视为自动放弃。
四、管理与待遇
1.对确定聘用人员,接受所在镇区培养、管理和考核。由镇区统筹分配具体工作,不服从分配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薪酬待遇由各镇区参照本地同类人员标准发放。
2.聘用人员如与任职社区“两委”成员有夫妻、直系血亲或者兄弟姐妹、近姻亲等关系的,应当回避。
3.新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所在镇区对其进行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所在社区“两委”班子出现空缺,优先从符合条件的社区专职工作者中选拔使用。
4.聘用人员两年一聘,考核不合格人员或在聘用期内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或因自身原因不再符合聘用条件的,予以解聘。
五、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市纪委监委和社会的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违纪行为,将取消相关报考人员的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咨询电话:0515-89561907;监督电话:0515-69969509。未尽事宜,由东台市委社会工作部负责解释。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