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盐城荷兰花海11月消费券使用范围
导语 2021盐城荷兰花海迎接11月,向广大游客发放300万消费券,消费券仅限景区内部分商家使用,具体如下。
盐城荷兰花海11月消费券使用须知:
一、使用范围:
郁金香客栈、羊角村庄园、花市餐饮门店、全季酒店、喆啡酒店、上古捞面、丸来玩趣、大丰老味道(花海店)、鲜花餐厅、黄焖鸡米饭、蒸膳美餐厅、幸福蓝海、朱家牛肉汤馆、国子饭店、荷兰花市、大娘水饺等。
二、券有效期:
即日起-2021.10.31,涂改无效,遗失不补。
三、发放地点:
1、线上购买票务,凭入园二维码和本人身份证,到检票口西侧消费券发放处领取。
2、线下购买票务,工作人员凭游客本人身份证填写相应信息,当场发放。
【拓展】2021盐城荷兰花海消费券领取方式(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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