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滨海县加强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导语 为进一步加强当前及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当前我县疫情防控形势,现就有关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盐城滨海县加强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一、非必要不离滨:

  倡导广大市民群众非必要不离滨。确需出行,务必遵守离滨防控相关政策,严格做好自身防护,与他人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员工等带头落实非必要不离滨要求。倡导就地过年,各镇(区、街道)、各部门要提前做好工作预案,为在滨过年的群众提供各类服务保障、关爱措施。

  二、严格来(返)滨人员管理:

  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和本土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县区)旅居史人员、高风险岗位人员等重点人群,抵滨时必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工作单位或酒店报告,严格按规定要求分级分类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三、严控聚集性活动:

  全县从严从紧管控大型会议、论坛、培训、演出、展销促销等聚集性活动,原则上不组织年会、联欢、节庆以及50人以上的活动,尽量举办线上会议或视频会议。春节期间,提倡用微信、电话等线上方式拜年,减少走亲访友、聚集聚餐频次。

  四、强化重点场所防控:

  全县各类公共场所严格落实测温、验码、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影剧院、旅游景区及其他公共娱乐场所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防控要求,并严格控制瞬时流量。各类培训机构、托育机构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落实好规定的防控措施和要求。学校要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和师生分布情况,妥善做好师生员工出行管理及寒假放假安排,切实强化旅途的防护指导。

  五、严格交通出行:

  公路、铁路、港口码头等交通场站严格落实测温、验码、戴口罩、严禁红黄码人员搭乘等防控要求,加强人员流动引导,避免人员集聚。城市公共交通、出租车、网约车严格落实戴口罩、通风消毒等措施,并做好个人防护。交通运输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妥善有序做好春运安排及疫情防控工作。

  六、严格遵守防控要求:

  居家健康监测人员、高风险岗位人员等重点人群要严格遵守相关防控要求,配合防控部门落实好健康监测、核酸检测、闭环管理等各项防控措施。

  七、积极接种新冠疫苗:

  按“应接尽接”原则,尚未接种、未完成全程接种的市民,请及早就近接种。已完成两针疫苗接种6个月以上的,应接种新冠疫苗加强针。

  八、严格做好个人防护:

  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用公筷等良好生活习惯,少聚集、不扎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觉减退等不适症状,请立即至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就医途中全程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九、严守疫情防控法律法规:

  广大市民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履行疫情防控义务,积极协助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共同筑牢抗击新冠疫情安全防线。对违反疫情防控法律法规,瞒报、虚报、缓报行程信息或不主动上报登记、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2022年1月10日)施行。以上防控措施根据国内外疫情形势及防控需要进行动态调整。

  咨询举报电话:0515-84198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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