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医惠保1号赔付比例是多少?
导语 江苏医惠保一万元以下医疗费用,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自行承担,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不予赔付,赔付比例具体如下。
医惠保1号赔付比例:
一、免赔额
是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的“专门用语”,类似于基本医保的“起付线”,是指投保人在纳入江苏医惠保1号赔付的金额中,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予以免赔的额度。也就是说,免赔额以下的医疗费用,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自行承担,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不予赔付。
1、该项责任年度免赔额1万元
重点保障住院、门特治疗以及使用国家谈判“双通道”药品发生的医保目录内费用,经基本医保保障后个人自付费用较高部分。“超过免赔额0至10万元”赔付65%,“超过免赔额10万元以上”赔付77%,最高赔付额100万元。
2、该项责任年度免赔额2万元
重点保障住院和门特治疗发生的合理且必须的医保目录外个人自费费用,包括医保目录外自费的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有效减轻患者医保目录外费用负担。“超过免赔额0至10万元”赔付55%,“超过免赔额10万元以上”赔付67%,最高赔付额100万元。
二、赔付比例
类似于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江苏医惠保1号的第1项和第2项保障责任的赔付比例均分两段设置,即“保障xx万元以下”和“xx万元以上”。以第1项“基本医保范围内个人自付的部分”保障责任为例,其中10万元以下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赔付比例65%,10万元以上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赔付比例提高12个百分点,这样设置,可以更大力度减轻高额医疗费用负担,防止出现家庭灾难性支出。
【举例】
个人自付11.21万元(57.93万元-46.72万元),免赔额1万元以下仍由个人负担,1万元以上11万元以下的部分,即:
10万元的费用可以赔付65%,即赔付费用=10万元×65%=6.5万元,11万元以上至11.21万元部分,即0.21万元费用可以赔付77%,即赔付费用=0.21万元×77%=0.16万元。
通过第1项保障责任,那么参保人可得到赔付共6.66万元(6.5万元+0.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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