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盐城新四军纪念馆周边地块房屋拆迁安置房方案

导语 为依法实施新四军纪念馆周边地块(虹泰物流周边地块)建设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有关规定,新四军纪念馆周边地块拆迁安置房数量以及方案公告如下。

  盐城新四军纪念馆周边地块房屋拆迁安置房:

  1、安置地点及套数

  安置地点为球宇安置房地块(东至澄达东景苑,南至大庆东路,西至盐阜嘉园,北至老官沟),共计安置房源2套(90㎡左右2套)。项目最终提供选择的房源套数与实际签约数相一致。

  2、安置房价格及非机动车车库价格

  安置房价格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和《盐城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安置房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确定后由征收部门予以公布,超出安置面积部分按超面积价格购买。非机动车车库价款以价格主管部门最终核定价为准,由被征收人与安置房建设单位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直接向房屋建设单位支付结算。

  3、住宅房屋安置面积补助

  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如被征收房屋补偿安置面积90平方米(含)以下的,给予住宅房屋安置面积补助,按下列标准执行:由平房安置到多层安置房的,应安置面积按被征收房屋补偿安置面积10%的标准增加;由平房安置到小高层及高层安置房的,应安置面积按被征收房屋补偿安置面积15%的标准增加;由多层房屋安置到小高层及高层安置房的,应安置面积按被征收房屋补偿安置面积10%的标准增加,增加部分安置房的价格按安置价结算。

  4、安置房选择顺序

  按照签订补偿协议和搬家让房先后顺序双积分确定选房顺序,本着“先签先搬、优先选择”的原则,先签协议并搬家让房的被征收人优先选择安置房源。设定签订协议及搬家让房各占100分,按签订协议及搬家让房先后顺序得分之和排定安置房选房次序,第一名签订协议及第一名按约定搬家让房的分别得100分,依次每递减一户减一分,分值高的优先选房;分值相同的,由先签订协议的被征收人先选房。具体选房时间另行公告。

  被征收人在征收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到安置房开发建设单位办理购房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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