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海明珠2024领军人才计划

导语 为深入实施“黄海明珠人才计划”,进一步加强领军人才队伍建设,现就做好2024年盐城市“黄海明珠人才计划”领军人才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黄海明珠2024领军人才计划

01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教育、科技、人才和产业一体谋划、协同推进,围绕因地制宜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聚焦市委八届七次全会“培植绿色动力源、打造蓝色增长极”的部署要求,面向“风光氢储碳海农”七大中心建设的人才需求,引进支持一批“高精尖缺”产业科创人才。聚焦社会事业发展需要,统筹引进一批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领军人才,为扎实稳健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盐城新实践提供坚强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02支持重点

  1.重点支持围绕我市“四个三”工作布局、能够解决“卡脖子”难题以及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引进的人才(团队)项目;重点支持符合省级以上重点人才工程申报条件的人才(团队)项目;重点支持高能级人才科创载体平台以及离岸研发机构引进的人才(团队)项目。

  2.优先支持我市“5+2”战略性新兴产业龙头企业、23条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等引进的人才(团队)项目。

  3.优先支持人才创新活力指数高的企业引进的人才,企业高薪聘用的人才,所办企业税收、社保、就业贡献大的人才,企业已有社会资本投入的人才,本人对企业有资金投入并占有股份的人才。

  4.优先支持海外回国高层次人才、全职引进人才,优先支持用人单位认可并取得明显成效的人才。

03申报类别

  1.创业类人才,具体申报条件见附件1

  2.创业类团队,具体申报条件见附件2

  3.创新类人才(企业创新类、科研院所创新类),具体申报条件见附件3

  4.创新类团队,具体申报条件见附件4

  5.社会事业类人才(文化创新类、教育创新类、卫生创新类),具体申报条件见附件5

04支持政策

  1.资金支持。入选对象支持政策按照《关于深入实施“黄海明珠人才计划”的若干政策》《关于给予盐城市“黄海明珠人才计划”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拨投联动支持的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执行,对自主知识产权和关键技术达到世界一流、国内顶尖水平的创业类人才项目最高给予3000万元资助,创新类人才项目最高给予1000万元资助;对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达到国内一流、行业领先水平的创业类人才项目最高给予500万元资助,创新类人才项目给予50-200万元资助,其中全职创新的资助上限提高50%。遴选一批发展潜力大、项目质量好的领军人才项目,通过“拨投联动”方式给予财政资金支持和股权投资支持。所需财政资金在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涉及各区的,按市、区财力分成比例分别承担;其他县(市)由同级财政承担。

  2.项目推荐。优先推荐入选对象申报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和省“双创计划”“333工程”等人才项目,优先向政府投资基金或社会投资机构推荐融资支持。

  3.配套服务。为入选对象提供住房保障、医疗保健、配偶就业、子女入学等配套服务。

05申报及遴选程序

  1.申报受理。市各有关主管部门负责各自领域人才(团队)项目的宣传发动、组织申报、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现场考察等具体遴选推荐工作。市工信局负责创业类人才和创业类团队项目,市科技局负责创新类人才和创新类团队项目,市委宣传部负责文化创新类项目,市教育局负责教育创新类项目,市卫健委负责卫生创新类项目。各县(市、区)相关职能部门参照上述分工,在组织部门指导下,做好项目遴选推荐等具体工作。每人限申报一类。

  2.资格审查。市各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

  3.综合评审。市各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结合现场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资助人选。事业单位引进人才遴选可采用认定制。

  4.确定资助对象。拟资助人选经市、县(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

06申报方式和申报材料

  申报人应客观、真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各类证书、证明、合同、报表等材料原件或复印件与申报书合订成册,统一用A4纸打印,签字盖章后交各受理单位,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5日。申报人需报送纸质材料4份和电子文档1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材料完全一致,以县(市、区)职能部门为单位用光盘统一报送各主管部门。

  申报材料包括:

  1.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2.《盐城市“黄海明珠人才计划”领军人才项目申报书》,各类别申报对象按申报类别分别填报;

  3.创新创业计划书,其中创业类人才填报创业计划书,创新类人才填报创新计划书;

  4.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各县(市、区)主管部门负责申报材料汇总把关,报县(市、区)委人才办初审后,共同出具《关于报送2024年盐城市“黄海明珠人才计划”领军人才项目推荐情况的函》和《2024年盐城市“黄海明珠人才计划”领军人才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加盖公章后报市各主管部门。推荐上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0日

07有关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黄海明珠人才计划”领军人才项目的推荐申报工作,广泛宣传发动,面向海内外大力宣传我市人才引进政策,不断拓宽引才渠道,积极引进优秀人才来盐创新创业。各地组织部门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其他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

  2.提高申报质量。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申报工作的有关要求,严格申报条件和工作程序,认真核查申报材料,把好引进人才的质量关,做到客观公正、真实可靠、公开透明。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并进行通报,5年内不再接受该单位和个人的申报。

  3.加强工作指导。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各地、各部门的业务指导,及时研究解决申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联系方式:

  市委组织部人才一处:0515-86661819;

  市委宣传部干部处:0515-86662016;

  市教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处:0515-88228661;

  市科技局科技人才处:0515-80989616;

  市工信局产业人才与合作处:0515-86660586;

  市卫健委组织人事处:0515-69930813。

  附件:

  1.创业类人才申报条件

  2.创业类团队申报条件

  3.创新类人才申报条件

  4.创新类团队申报条件

  5.社会事业类人才申报条件

  6.盐城市“黄海明珠人才计划”领军人才项目申报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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