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海明珠2024领军人才总体要求

导语 为深入实施“黄海明珠人才计划”,进一步加强领军人才队伍建设,现就做好2024年盐城市“黄海明珠人才计划”领军人才项目申报工作的总体要求如下:

  黄海明珠领军人才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教育、科技、人才和产业一体谋划、协同推进,围绕因地制宜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聚焦市委八届七次全会“培植绿色动力源、打造蓝色增长极”的部署要求,面向“风光氢储碳海农”七大中心建设的人才需求,引进支持一批“高精尖缺”产业科创人才。聚焦社会事业发展需要,统筹引进一批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领军人才,为扎实稳健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盐城新实践提供坚强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申报方式及材料 

申报人应客观、真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各类证书、证明、合同、报表等材料原件或复印件与申报书合订成册,统一用A4纸打印,签字盖章后交各受理单位,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5日。申报人需报送纸质材料4份和电子文档1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材料完全一致,以县(市、区)职能部门为单位用光盘统一报送各主管部门。

  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2.《盐城市“黄海明珠人才计划”领军人才项目申报书》,各类别申报对象按申报类别分别填报;

  3.创新创业计划书,其中创业类人才填报创业计划书,创新类人才填报创新计划书;

  4.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各县(市、区)主管部门负责申报材料汇总把关,报县(市、区)委人才办初审后,共同出具《关于报送2024年盐城市“黄海明珠人才计划”领军人才项目推荐情况的函》和《2024年盐城市“黄海明珠人才计划”领军人才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加盖公章后报市各主管部门。推荐上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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