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盐城第二轮3500万元消费券领取指南

导语 盐城市将发放第二轮3500万元消费券,重点支持汽车、住宿餐饮、百货零售、家电家居、文旅体育以及外卖服务平台等领域消费,具体信息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3年11月16日—12月31日,每周四20:00发放。

  (二)发放平台

  通过“我的盐城”“建行生活”“工银e生活”“美团”“饿了么”等5个平台线上发放。其中,“我的盐城”APP发放的消费券,在银联“云闪付”APP核销使用;其余平台发放的消费券在各自平台使用。具体领券、用券方式见发放平台。

  (三)活动对象和参与商户

  盐城在盐市民及外地来盐人员均可参加,抢券时使用设备的地理位置须实时定位在盐城市内。参与活动商户名单可在发放平台查询。

  (四)消费券品类及面值

  住宿餐饮券:设满50元减20元、满100元减40元、满300元减100元等3种;

  百货零售券:设满100元减30元、满300元减100元、满600元减200元等3种;

  家电家居券:设满1000元减100元、满3000元减200元、满5000元减300元等3种;

  文旅体育券:设满50元减20元、满100元减40元、满200元减80元等3种;

  外卖平台券:美团设满30元减15元、满50元减25元、满100元减40元、满300元减100元等4种;饿了么设满30元减15元、满50元减25元、满100元减40元等3种。

  (五)领取和使用要求

  1. 采取消费者先领券、后消费、直接抵扣的方式。

  2. 上述消费券有效期为7天。

  3. 每批投放,同一用户在同一平台限领2张;单笔消费,限用1张,单个商品不得分拆多笔支付、核销多张消费券。

  4. 消费券可与平台、商户的各类优惠叠加使用。

  (六)鼓励核销使用消费券

  盐城市商务局会同悦达集团和各平台,从核销使用第二轮住宿餐饮、百货零售、家电家居、文旅体育以及外卖服务平台消费券的消费者中,适时组织随机抽奖。设一等奖2名,各一张10000元悦达EV5购车抵用券;二等奖3名,各一张5000元悦达EV5购车抵用券;三等奖10名,各一张3000元悦达EV5购车抵用券,购车抵用券可自行转让。

  活动规则:

  1. 消费券不得用于购买提货券或在储值卡充值;百货零售券不得购买烟酒类商品。

  2. 参与活动商户应严格遵守活动规则,明码实价,活动期间严禁拒收消费券,并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不借机抬高商品价格、不撤架畅销商品、不搭售滞销商品以及不发生其他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3. 参与活动商户要加强对消费者用券行为的管理,企业及其员工在活动期间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伙同或协助他人参与套取活动资金,一旦发现有虚假交易、作弊、套现、洗钱等情形,主办方及合作方有权撤销其参与资格,责成涉事企业追回损失;对失信行为予以记录,情节严重的将列入不诚信名单予以曝光;构成犯罪的,移交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4. 活动期间,消费者使用消费券后若发生撤销及退货交易,消费券不返回消费者账户,参与活动商户须按支付渠道原路退回消费者个人支付的款项,代扣领取的消费券金额返还平台资金池。

  5. 消费者领取消费券后,不得转让,不得以任何方式套取活动资金,一经发现,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追回相应损失,构成犯罪的,移交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6. 参与活动商户和活动平台方应对消费者个人信息加强保护,不得扩大使用和传播范围,并承担个人信息泄露后的法律后果。

  7. 消费纠纷涉及赔偿的,依据国家相应法律规定,由商户和消费者双方协商办理。

  8. 此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以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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