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黄海明珠人才购房补贴如何发放?

导语 盐城黄海明珠人才购房补贴,市直持卡人才由市直黄海明珠人才服务窗口审核发放,一次性转入人才卡中,具体信息如下。

  市直持卡人才由市直黄海明珠人才服务窗口审核发放,一次性转入人才卡中。各区持卡人才由所在区黄海明珠人才服务窗口审核签批后,由市直黄海明珠人才服务窗口代发,一次性转入人才卡中。

  申报材料和程序:

  持卡人才凭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到市、区两级黄海明珠人才服务窗口签订《购房资助抵押协议》并填写《盐城市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申请书暨抵押权首次登记申请书》或《盐城市不动产抵押权首次登记申请书》后,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不动产抵押权预告登记或抵押登记手续(免收登记费),凭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向市、区两级黄海明珠人才服务窗口申领购房补贴。

  夫妻双方均为持卡人才购买一套住房的,需凭《结婚证》办理上述手续。

  领取购房补贴的持卡人才在盐服务不得少于5年(6年内在盐服务累计不少于60个月,以参保缴费月数为准)。持卡人才选择服务期满后领取购房补贴的,无需签订《购房资助抵押协议》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持卡人才在盐服务期限未满的,需在3个月内一次性退还已领取购房补贴。逾期未退的,将纳入个人征信系统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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