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申请指南

导语 盐城因为交通事故发生的未结抢救费用只要符合垫付情形都可以予以垫付,具体信息如下。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丧葬费用和救助因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陷入特殊困难家庭的社会专项基金,旨在保证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不能按照交强险制度和侵权人得到赔偿时,可以通过救助基金的救助,获得及时抢救或者适当补偿。

  一、申请条件:

  有下列垫付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或其近亲属、医疗及殡葬机构,可以向交通事故发生地的救助基金受理网点,申请垫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

  1、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

  2、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

  3、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因为交通事故发生的未结抢救费用只要符合垫付情形都可以予以垫付。同时,家庭条件特别困难的当事人,符合相关条件也可以申请一次性困难补助。

  二、申请方式:

  1、现场办理:

  发生事故后,伤者或其家属可以前往事故发生地的救助基金受理服务站提出垫付申请。

  

  全市各大医院的直赔点也可现场申请办理。

  

  2、网上办理

  关注“盐城交警”微信公众服务号,点击“服务”功能栏后,选择【快捷通道】中的【“云车通”事故处理】菜单,最后点击【路救基金申请】,填写相关内容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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