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区高排放车辆限行

导语 当前空气质量改善成效尚不稳固,机动车尾气等移动源污染已成为盐城市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移动源污染防治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为此,市政府连续2年出台政策,鼓励淘汰国三柴油车,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

  2019年10月,出台《关于在盐城市区实施高排放车辆限行管理的通告》,要求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汽油车、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车全天24小时禁止驶入盐城市区东环路(含)以西、南环路(含)以北、西环路(含)以东、北环路(含)以南围合范围,对违反本通告要求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江苏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按照违反禁令标志依法予以处罚。

2023年7月,出台《关于延续实施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报废补贴政策的通告》,鼓励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提前报废,根据车辆类型、登记年限,实施差别化补贴标准。希望广大车主能够算好经济账、安全账、长远账,主动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及时办理补贴申请业务;同时在车友圈内加大宣传,让补贴政策应享尽享、限行政策应知尽知,助力全市空气质量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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