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响水县春节期间留盐过年补贴
导语 2023年春节期间,响水县对春节期间(2023年1月21日至1月27日)坚持生产的规上工业企业职工发放过年补贴,具体如下。
响水县春节期间留盐过年补贴:
对春节期间(2023年1月21日至1月27日)坚持生产的规上工业企业,给予留响过年且正常上班的非盐城籍企业参保员工每人发放500元补贴。(责任单位:工信局、人社局、财政局、供电公司)
【就业补贴】
支持规上工业企业利用春节假日招聘员工,对2023年1-2月份新录用的员工,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并于2023年3月底之前办理参保手续的,给予企业新录用员工1000元/人的一次性补助。(责任单位:人社局、财政局)
【交通补贴】
规上工业企业的员工回家过节的,在2023年2月10日前从户籍地(盐城以外地区)返响就业的,凭车票报销乘坐高铁、动车、汽车等公共交通费用的70%,最高不超过1000元。(责任单位:人社局、财政局)
相关奖补条款在2023年3月中旬进行申报、3月下旬兑现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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