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盐都区515引进大学生补贴升级待遇标准

导语 满足条件可以享受盐城市515政策及盐都区升级人才叠加政策,升级待遇标准具体如下。

  盐都区515引进大学生补贴升级待遇标准一览:

  1、到企业就业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硕士、本科生分别给予每人每月3000元、2000元、800元生活补贴。全日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确定的学科所属专业博士、硕士在市补贴标准的基础上再上浮30%,分别为3900元/月、2600元/月;全日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确定的学科所属专业、原“211”工程、“2011计划牵头高校”本科生生活补贴在市补贴标准的基础上再上浮30%,为1950元/月。

  2、连续在盐都工作满3年的,给予博士1.5万元、硕士1万元、本科生5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

  3、非盐城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每人每年享受2000元的探亲交通补贴。

  4、对企业全职引进的普通高校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首次购买盐都境内新建普通商品住宅的(144平方米及以下),分别给予购房总价30%、20%、10%的购房补贴,全日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确定的学科所属专业、原“211”工程、“2011计划牵头高校”毕业生,在此基础上再上浮30%,购房补贴按5∶3∶2的比例分3年发放,房屋产权5年内不得转让。

  5、到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的大学生,可享受租房补贴,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每月补助标准分别为1000元、600元、400元。全日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确定的学科所属专业、原“211”工程、“2011计划牵头高校”毕业生,在市租房补贴标准的基础上再上浮30%。

  6、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硕士和本科毕业生在盐都首次自主创业,给予每月4000元、3000元、2000元的生活补贴。

  7、驻盐院校毕业生留盐工作,到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含技师班毕业生),三年内每月分别给予600元、300元的专项补贴。

  【拓展】企业引才优惠政策

  1、企业全职引进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硕士、本科生的,每人分别奖励企业3000元、2000元、1000元。

  2、引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大学生的企业,为该生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缴费每满6个月,给予企业为该生缴费部分30%的补助。

  3、对企业领军型高技能人才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江苏工匠”“省技术能手”“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荣誉的,按获奖金额的30%给予企业配套奖励。

  4、对获评市级及以上首席技师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5、企业自主培养高级工及以上高技能人才的,给予企业每人1500元的培养补贴。

  6、企业引进专门人才的,每人奖励企业1500元。

  7、出站的博士后继续在盐都境内企业服务3年以上的,给予企业10万元项目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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