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照护保险筹资缴费标准是多少?

导语 为不断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满足失能人员基本护理保障需求,盐城推出照护保险,筹资缴费标准如下。

  盐城照护保险筹资缴费标准:

  1、通过个人缴费、政府财政补助和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划入等途径按3:4:3的比例年度筹集,筹资标准暂定为100元/人·年。

  2、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每年1月份由经办机构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中一次性划转。

  3、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缴纳居民医保费时一并缴纳,其中医疗救助对象个人缴费部分由救助对象所属地区财政全额补助。

  4、1至6级残疾军人、建国前老工人、学生及其他未成年人个人缴费部分暂免征缴。

  【拓展】失能评估流程和费用承担是如何规定的?

  失能评估按照提交申请、受理初审、上门(居家)评估、结果复核、结论公示、异议复评等程序进行。申请人居家进行评估的,评估费标准为280元/次;申请人到机构进行评估的,评估费标准为180元/次。失能评估费用实行责任共担机制,申请人的初次评估费用由照护保险基金承担80%,申请人承担20%(个人缴费免缴人员评估费用由照护保险基金承担)。申请人(异议人)申请的复评估结果与初评结果一致的,评估费用由申请人(异议人)承担;其它情形由照护保险基金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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