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出生医学证明补办条件有哪些?

导语 滨海县出生医学证明补发机构是滨海县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指导所,补办需要满足补办条件,具体如下。

  盐城滨海县出生医学证明补办条件一览:

  1、遗失《出生医学证明》;

  2、《出生医学证明》被盗等情况。

  注意事项】

  1、补发申请由申请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的儿童母亲和父亲双方亲自办理,否则不予受理;

  2、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的内容须与原证信息一致;

  3、未报户口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已办理户口登记手续后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

  4、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只适用于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儿童。1996年以前出生的儿童一律不予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如因户口登记或出国等需要出具出生医学证明时,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或根据当地有关规定办理出生情况公证。

  【拓展】

  滨海县出生医学证明哪些情况可以换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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