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怎么办理?
导语 凡是为新生儿第一次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都属于首次签发,首次办理材料、办理流程以及注意事项如下。
滨海县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
一、所需材料
1、首次签发登记表;
2、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注意事项
1、若领证人不是母亲本人,需提供新生儿母亲签字的委托书及领证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在医院出生的新生儿则在分娩医院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3、未在医院分娩即医疗机构外出生的新生儿,由滨海县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指导所签发;签发《 出生医学证明》时,新生儿父母须填写首次签发登记表中的“ 亲子关系声明”,同时新生儿父母必须提供法定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4、医疗机构外分娩,必须由儿童母亲和父亲双方亲自办理,否则不予受理。
三、办理地点
1、办证地址:滨海县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指导所(滨海县港城路23号)
2、办证时间:每周一至周六上午(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休息)
3、联系电话:0515-8702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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