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低保申请条件

导语 为切实保障我市居民基本生活权益,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市民政局、市财政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盐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低保申请条件如下。

  盐城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条件一览:

  1、经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认定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3、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的家庭可以申请低生活保障待遇

  备注:2020年,盐城市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670元/月·人。

  如何认定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和在校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以及同一户籍下,其他与申请人共同生活且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的人员(含长期或者阶段性在外务工人员)。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并关注盐城本地宝,在聊天对话框内回复关键词【低保】获取盐城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对象、不可申请的情况、申请材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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