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跨区域办理婚姻登记常见问题解答

导语 “全市通办”,即一方或双方户籍在盐城市的当事人,可选择我市任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业务,相关问题解答一起来看看吧!

  跨域办理结婚登记常见问题:

  一、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办理机关有哪些?

  江苏省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具体办理机关为县(市、区)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

  二、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内容具体有哪些

  根据国务院批复,江苏省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将内地居民结婚登记由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扩大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调整后,双方均非本市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三、什么叫常住户口所在地、经常居住地?

  常住户口所在地即户籍地。经常居住地一般是指公民离开户籍地最后连续居住半年以上的地方。当事人是否持有公安机关颁发的居住证是婚姻登记机关认定经常居住地的重要依据。

  四、江苏目前婚姻登记哪些业务还不能“跨省通办”?

  离婚登记、补办结婚登记、补领婚姻登记证、涉外(港澳台、华侨)居民婚姻登记、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婚姻档案查询尚不在“跨省通办”受理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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