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结婚登记可以跨省办理吗?
导语 盐城市已开通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跨省通办的情形,当事人必须满足“男女双方一方经常居住地在本地”的条件,必须提供本地居住证。
可以跨省办理。
一方或双方户籍在江苏省内:
可以在省内任意一个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无需提供居住证。
双方均非江苏省户籍:
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
》》》扩展:
结婚登记所需材料
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含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下同)和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
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声明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原件、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原件等材料;不一致且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婚姻登记档案记载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原件、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原件等材料。
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军人证件原件和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原件。
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军人婚姻登记证明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3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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