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就业实习政策对象
导语 东台市就业实习政策主要是为了帮助那些对就业有需求,但是工作经验不足的高校毕业生,详见正文。
东台市就业见习政策见习对象
见习对象
毕业后两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含通过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认证的港澳台大学生和通过教育部相关机构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中等专业学校、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
离毕业时间不足6个月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在校生。
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
可参加3至12个月的就业见习
进行岗位实践锻炼
期间由见习单位给予基本生活费
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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