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盐城市百名菁英强村行动人才引进条件
导语 为引进更多优秀青年人才投身乡村建设,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2023年盐城市开展百名菁英“强村行动”人才引进,引进条件如下。
盐城市百名菁英强村行动人才引进条件一览:
引进的优秀青年人才应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基层工作,热心服务群众,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未受过党纪、政纪、校纪等处分,无犯罪记录。
2、报考村务管理岗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出生日期在1998年1月1日以后);报考兴农创业岗人员(工商业主、乡村能人、科技人员等)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出生日期在1988年1月1日以后)。
3、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过校(院、系)级及以上团委兼职副书记,学生会正、副主席,班长、班团支部书记或校级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已在市内外创业有成且有志扎根乡村、带动富民增收的优秀青年人才,以上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4、具备一定的管理经验和组织协调能力,成长在农村、熟悉“三农”工作、对农村农民有感情的优先。
5、户籍地为盐城、徐州、淮安、宿迁、连云港等地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如户籍地为盐城的,原则上安排到户籍(原籍)所在地工作。
6、身体健康,服从组织安排。
7、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发布百名菁英“强村行动”人才引进公告时,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西部计划”志愿者等服务期未满的以及已在盐城乡村任职村组干部的人员,均不在此次引进范围之内。
【拓展】薪酬待遇:
1、村务管理岗聘用对象须全职全时在村(涉农社区)工作,兴农创业岗聘用对象以创新创业、带动富民增收为主,兼顾所在村(涉农社区)部分工作。由各县(市、区)组织部门牵头,所在乡镇(街道)和工作所在村(涉农社区)具体负责,实行统一管理。
2、招聘引进的人才,如是中共党员(含预备)的,拟任村书记助理职务;非中共党员的拟任村主任助理职务。择优选取农村工作经验丰富、创业成效显著、管理理念新颖的创业能手、支部书记等作为成长“导师”,并为引进的人才建立“一人一档”,集中收集成长纪实材料,每年底对其进行考核,动态更新完善个人人事档案。
3、对村务管理岗的聘用人员,薪酬待遇在参照各地村级副职干部标准发放的基础上,在I类、Ⅱ类、Ⅲ类村工作的,3年内分别给予3000元/月、2500元/月、1500元/月的生活补贴。
4、对兴农创业岗的聘用人员,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对其拟创业项目的创业理念、规划、预期成效等进行综合评审,重点支持领办村集体创业项目或个人创业带动富民增收成效好的项目,每个项目给予10—30万元的创业启动专项资助,并提供创业贷款、创业扶持等“一揽子”服务。
5、对3年聘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根据个人意愿、现实表现和工作需要等,安排在村任职,其生活补贴不再发放,薪酬待遇根据职务参照各地村干部标准发放,条件成熟的作为乡村振兴骨干力量重点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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