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东台市企业增产扩产优惠政策有哪些?

导语 2023年1月29日,盐城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东台市为方便全社会了解政策,特制定本实施细则如下。

  东台市企业增产扩产优惠政策一览:

  一、对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零售、仓储行业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暂免征收2023年上半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其他行业纳税人生产经营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继续减征“六税两费”,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12366、市财政局 0515-89560408

  二、自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12366、市财政局 0515-89560408

  三、免征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孵化服务增值税,对其自用及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符合条件的创投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对初创科技型企业投资的,按投资额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12366、市财政局 0515-89560408、市科技局 0515-89561315

  四、市财政安排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1.8亿元、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1500万元、科技创新专项资金8000万元、人才发展专项资金8930万元、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1800万元,对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重要平台等进行支持。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0515-89560408、市工信局 0515-89560216、市发改委 0515-89560102、市科技局 0515-89561315、市委组织部 0515-89560818、市文广旅局 0515-85212509

  五、加快财政资金拨付兑现,市本级涉企专项资金6月底前应拨尽拨,其中直拨资金收到兑付依据后2个工作日内拨付到位。省以上涉企专项资金,明确补助对象和金额的2个工作日内拨付到位;未明确补助对象和金额的10个工作日内拨付到位。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0515-8956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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