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长三角公积金异地提取办理方式
导语 本人或配偶在长三角地区购房,且在长三角地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符合国家和住房公积金缴存地规定的提取条件,可以异地提取公积金,具体办理方式如下。
盐城长三角公积金异地提取办理方式一览:
一、缴存单位
可通过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网站网上服务大厅办理单位各项缴存业务。缴存职工可通过“我的盐城”APP、“江苏政务服务”APP、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网站网上服务大厅和“盐城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等网上渠道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
二、盐城市缴存职工
如需办理异地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符合本市购房提取政策的,可在购房地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跨省通办”窗口递交提取资料,由购房地中心工作人员与我中心工作人员通过住建部监管服务平台联合办理。
三、异地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
在我市有办理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业务需求的,如果异地公积金中心已实现全程网办,可通过缴存地公积金中心网上办事大厅和手机APP等线上渠道自助办理。异地缴存职工如需办理异地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符合缴存地购房提取政策的,可在我市各管理部公积金服务大厅“跨省通办”窗口递交提取资料,由我中心工作人员与缴存地中心工作人员通过住建部监管服务平台联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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