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东台市因工致残程度鉴定指南
导语 受盐城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委托,拟开展我市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单位职工因工致残程度鉴定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东台市因工致残程度鉴定:
一、申报条件
经人社部门确认为工伤且治疗和康复期结束、身体内无钢钉和钢板等内固定医疗器材的职工。
二、申报时间
各镇社会事业局、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市各有关部门、单位接此通知后对要求申报因工致残程度、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的职工进行摸底造册,于2022年10月17日至10月21日将申报材料报送至东台市政务服务人社分中心一楼4号窗口(地址:东台市海陵南路32号,新鼓楼农贸市场斜对面,联系电话:80960054),逾期不再受理。实行劳动人事代理的职工个人可在上述规定时间内自行前往申报。
三、需报材料
1、填写《职工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一份(受伤情况须与工伤认定书一致),近期一寸照片2张(一张贴鉴定表,一张贴档案袋);
2、《认定工伤决定书》原件、复印件;
3、有效的医学诊断证明、门诊病历、手术记录、出院小结、主要检查报告等材料的复印件,被诊断为职业病的,还需提供职业病诊断证明及诊断期间的医学检查资料资料复印件;
4、被鉴定人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5、劳动关系续存证明材料;
6、他人代为申报的需提供被鉴定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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